陈丽丽:两岸应不断完善产业深度合作机制

台商研究中心 2015-08-03 09:38:50

        中评社香港8月2日电(记者 张爽整理报道)闽南师范大学台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陈丽丽在第六届台湾研究新跨越学术研讨会上发言。她认为,两岸产业合作虽已取得实质性进展,但其发展路径与模式选择有待进一步深化,要在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基础上,不断完善两岸产业深度合作机制,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合作为基础,带动两岸研发设计和终端销售等环节对接 合作。

        陈丽丽指出,由于两岸关系的特殊性、复杂性和敏感性,两岸产业合作具有较强的竞争关系和利益冲突,目前合作瓶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是农业合作层面的瓶颈,两岸农业合作以农产品贸易为主,台湾对大陆农业投资单向性、自发性特征显着,对大陆现代农业发展带动作用不足。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合作目标及效益问题。建立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台湾农民创业园是让两岸农民获益,但目前受益的以台商为主,而不是两岸农民。二是合作主体及动机的相悖问题。两岸农业合作主体是农民、农业企业和基层农业组织,但受制于资金等压力,台湾农民、农会投资合作意愿不高,农业企业圈地动机明显。三是合作平台可持续发展问题。目前台湾农业加快向知识农业和现代农业转型发展,需要有生产、市场、技术和营销建设配套,大陆优惠政策已满足不了台湾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四是投资风险与生存压力问题。台商担忧优惠政策得不到落实,投资权益得不到保障。由于对大陆先进技术、市场走向、台湾良种引入等资讯不够了解,导致决策经营等风险加剧。

        其次是制造业合作层面的瓶颈。一是台商本地化程度低。台商基本与当地的供货商网络脱钩,与当地产业关联度很低。二是两岸产业代工运作模式面临新挑战。台湾接单、大陆生产、出口欧美的代工模式,已无法应对世界经济波动、人民币升值、利润下降等压力。三是台商面临产业转移和转型升级双重压力。近年来,随着大陆生产方式转变,大陆重视引资质量及对结构优化驱动,从传统的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转变。

        第三是服务业合作层面的瓶颈。当前,两岸服务业合作主要存在三个问题:一是经营模式创新发展问题。二是互补性合作与利益分配问题。三是法律保障与合理运作问题。

        陈丽丽还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提出了建议,她认为,首先要明确两岸产业深度合作着力点。一是向生产性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拓展。二是促进两岸产业向高水平合作转变。三是创新两岸产业合作模式。台资企业大陆投资模式以独资经 营为主,本土化程度低。四是实现两岸产业双向合作交融。

        其次,要完善两岸产业合作机制,推进战略性新兴需要合作。两岸产业深度合作机制涉及制度性框架、双方共享的文化价值、组织机构和运作规则等方面。要充分发挥两岸合作主体互补功能,促进良性互动,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两岸产业深度合作机制包括合作动力机制、要素整合机制、产业关联机制、园区对接促进机制、保障约束机制等方面,彼此构成有序动态的合作互补系统

        第三,要持续优化产业深度合作环境。一是要转变政府管理行为,加快营造“重农”、“亲商”氛围;二是强化人才培养和储备,为两岸高端产业合作提供支撑。

        第四,多模式选择两岸重点产业合作路径。一是精致农业和纺织业要实施品牌战略,把握价值链两端的设计与销售环节,共同研究市场需求,实现全产业链的对接合作;二是新能源、生物科技和医疗照护等产业应充分发挥大陆基础研究优势,结合台湾的应用研究及产业化运作能力,共同攻克资本、人才和技术研发难题;三是半导体、电子信息、液晶面板等产业应专注于应用端、检测认证标准研究,共同拓展国际市场,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

        第五,要强化两岸产业终端销售环节合作,共同拓展国际市场。两岸厂商应加强合作,充分利用现有的加工生产技术,完善产品品质与设计,以中国文化元素为主轴,形成华人特色的市场规则和品牌,共同开拓全球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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