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闽南师范大学台商研究中心 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2020-10-21 16:45:49

为促进福建省教育厅人文社科基地闽南师范大学台商研究中心在台商研究和涉台经济社会文化等相关领域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为优秀中青年学术骨干成长创造良好的科学研究条件和学术环境,提高其科研能力与水平,特设立开放基金。热忱欢迎和邀请相关领域的国内外学者、科研人员等进行合作研究。现将2020年度开放课题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开放课题资助研究方向

(一)系列丛书

主要方向:台商研究中心系列丛书、两岸关系研究丛书、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研究丛书。最终成果:出版专著。

(二)一般项目

主要方向:大陆(福建)台商投资报告(2019-2020);全面深化闽台各领域融合;台商发展指数分析报告;新形势下台商内陆发展新机遇;中美贸易战形势下大陆台商投资、营运机遇与挑战;福建21世纪“海丝”核心区建设与台商发展;闽台区域经济社会关系;台湾地区“新南向政策”研究等其他台商研究与两岸关系相关议题。

二、开放课题资助对象

国内外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它单位的科研人员(本研究院校内在岗在编人员除外),均可向本研究院提出课题申请。原则上开放课题支持外单位研究人员,优先资助具有较高研究价值和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课题(本研究院本校在岗在编人员除外)。

三、开放课题资助经费

1.丛书研究专项基金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5万元(最终成果以出版的专著提供)。

2.一般项目:中央领导批示每篇资助不超过10000元、以核心期刊(CSSCI)学术论文、省部级领导批示等研究成果形式提供,每篇资助不超过4000元;以出版社出版清样提供的研究成果和其他特需重大相关研究专项,资助经费总额不超过3万元。接受本中心开放式基金资助的相关研究成果出版时,第一署名单位为闽南师范大学台商研究中心。研究成果标注“本项目得到闽南师范大学两岸一家亲研究院开放式基金资助”

经专家评审,闽南师范大学两岸一家亲研究院暨闽南师范大学台商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正式公示并立项。以上各项目,经费不足部分由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自筹解决。以上各类资助,不能同步以任何形式申请2项资助

三、开放课题申报及立项程序

(1)项目结束后,向中心报送《开放课题资助项目总结报告》(见附件2)、学术成果为正式出版的著作、学术论文及相关研究成果的原始证明资料。

(2)本中心开放课题资助的项目成果,应以本中心为第一署名单位,即闽南师范大学台商研究中心。

丛书系列研究专项结题时应满足下述条件:专著20万字以上;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且需要有本中心在岗在编的至少一位参与者参与研究。

一般项目结题时应满足下述条件之一:①至少应发表1篇闽南师范大学规定CSSCI来源期刊及以上级别期刊发表文章;②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省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完整采纳吸收的;或获省部级批示;或入选省委政研室《政研专报》等;或以出版社出版清样提供的研究成果和其他特需重大相关研究成果等。

(3)开放课题资助信息标注如下:闽南师范大学台商研究中心(课题号)。

(4)本中心的标注名称如下:台商研究中心 闽南师范大学 福建 漳州363000。

六、联系人和申报时间

联系人;陈春华老师联系电话:18065718600

请于2020年11月5日前将《申请书》(详见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1269805852@ qq.com。邮件主题为“2020年度闽南师范大学台商研究中心开放课题申请书”,逾期不再受理。

闽南师范大学台商研究中心

2020年10月16日